各部门注意: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,现就今年清明节放假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
4月4日至5日放假调休,共2天。4月6日(星期一)上班。
二、有关要求
1.加强安全教育。全体员工应加强食品饮食、文明祭扫、火情预防、交通安全等安全教育,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。
2.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工作。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工作,必须有一名员工值班,主职领导必须保持通讯畅通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。